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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去年CPI涨幅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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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去年CPI涨幅为2.5%
排全国第22位,低于全国2.6%涨幅
 

N本报记者 杨阳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了解到,2013年12月份,福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8%,涨幅比上月缩小0.8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上涨2.5%的水平要高0.3个百分点,在全国各省(市、区)中居第11位。而福建去年全年CPI的涨幅为2.5%,低于全国2.6%的涨幅,在全国各省(区、市)中居第22位。

据统计,2013年12月份,被调查的八大类消费呈“五升三降”的趋势,其中食品类上涨3.8%,衣着类上涨4.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0.8%,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4.5%,居住类上涨3.3%;烟酒及用品类下降0.9%,交通和通信类和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均下降0.1%。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全年调查的数据,我省消费品价格的上涨幅度不及服务项目的价格上涨幅度,全省全年消费品价格上涨2.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9%,其中家政、维修、美容美发等人工费用更是出现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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