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文浩
本报讯 昨日,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2013年第四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福州的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1.3%。福州市区内河水质劣于水域功能要求。
全省23城市 平均达标率99.3%
通报显示,全省23个城市平均达标率为99.3%,其中一级达标率为28.0%,二级达标率为71.3%。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9%,较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2013年第四季度福州、厦门达标率分别为91.3%和89.1%。城市空气综合质量指数分别为4.38和4.95;最大单项质量指数均为1.20,主要污染物均为细颗粒物。
福州市区内河水质 劣于水域功能要求
闽江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水质比例为98.2%。其中,干流福州段闽清梅溪口断面2013年11月份总磷超过Ⅲ类标准,水质为Ⅳ类(符合断面Ⅳ类水域功能要求)。
在城市内河水质状况方面,对福州、泉州、漳州、莆田、龙岩、宁德6个设区市和长乐、福清、龙海、福安4个县级市内河的29个断面进行了监测,水域功能达标率为89.7%,较上年同期提高了20.7个百分点。泉州、龙岩、宁德、长乐、福清、龙海和福安等7个城市内河水质较好,水域功能达标率均为100%;其余3个城市内河水质均不同程度劣于其水域功能要求。内河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和总磷。
全省11个主要湖泊水库水域功能达标率为58.3%。福州西湖水质能达到其相应的水域功能要求,东张水库、山仔水库、厦门筼筜湖等湖泊水库水质出现超标。湖库超标项目主要为氮、磷等营养状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