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廖庆升
小区内的电梯、绿化带内都有不少广告位,但是收入却从没见过公开,这让家住福州金山大道金山明星小区的黄先生怀疑这笔钱被物业公司私吞了。不过物业公司表示,确实有广告收入,但已经返还给业委会大部分。
业主怀疑广告费被私吞
昨日上午,主持人来到小区,发现小区几乎所有电梯的墙壁,都贴着各类广告,粗略数了下,仅电梯间的广告,就有数十面,还有摆在绿化带内的一些广告灯箱。黄先生说,自己是广告业内人士,按照小区的受众人数及广告数量来计算,一年至少有几万元收入。
“但从来没见到物业把这笔费用进行公示。”黄先生说,电梯间和绿化带空地,属于小区全体居民所有,按道理,广告收入也应该交由全体业主才对。主持人随即采访了多位业主,大家都说,没见广告收入公开过。
物业广告费给了业委会
小区物业的张经理表示,物业确实从广告商那收取了费用,但钱并不多,具体金额不便透露。“物业每年要交给业委会5万元钱,广告费还不够这个钱。”张经理表示。
小区业委会周主任承认,从2013年前开始,物业确实需要每年交给业委会5万元钱,至于钱的来源,主要是停车费和广告费的分成。“这些钱,全部回馈给小区业主了。”周主任表示,业委会上任后,给小区做了很多事情,例如补种被破坏的绿化带、修复破损的过道,“今年还会加固松动的围墙、南大门等等”。
昨日,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小区广告所获得的收益,物业必须和业主分成。“体现在业主方,就是业委会,物业如果和业委会签订了分成合同,就不算违规占用业主的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