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侯希辰 通讯员 张年赞
本报讯 前天上午10点45分许,建瓯市区人民路,车流间,一名20来岁的女孩单手骑着电动自行车,另一手拿着手机,正拍照。“啪”,她的车竟与前方电动自行车发生追尾,女孩摔倒在地。紧随其后的小车也急刹车,差点压到女孩。
民警跑去处理,两辆电动自行车损坏严重,万幸的是双方只受轻伤。骑车拍照的女孩刘某拣起摔得粉碎的手机,郁闷地告诉民警,因为看到前方一名女子穿的衣服非常好看,就想着用手机将衣服的款式拍下,有空时再去找找。拿出手机,单手骑车,还要拍照,刘某一个不稳,就撞上了电摩。
最后,经民警裁定,该起事故由刘某承担全部责任,不仅手机损坏,还得赔偿好几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