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廖庆升 文/图
【市民反映】昨日上午,李先生拨打本报968111反映:我把车停在福州鹤林新城小区11号楼边上,不知道被谁给砸了,找了物业也不处理,这可怎么办?
【马上核实】福州晋安区三八路鹤林新城小区11号楼前,停靠着一辆黑色轿车,远远望去没什么特别,但走近一看,就能发现这辆车有些异样:前挡玻璃破裂了,左后视镜也断了。
说起车子为何变成如今这副模样,住在11号楼的知情人士朱先生表示,车子停在这里有一段时间了,由于刚好位于这栋楼的出入口附近,而且停在过道上,每次居民们回家都会受它影响。“有时候车子都开不过去,问了物业,也联系不上车主。”朱先生说,受到影响的居民,就拿车子出气,从高空抛物下来,把玻璃砸了,“后视镜是有人故意掰断的”。
【记者连线】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李先生并没有缴纳停车费,所以物业没有赔偿的责任。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业主高空抛物造成车损涉嫌侵害居民合法财产,不可取。律师建议,占车位做法固然不对,业主要维权可以先找车主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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