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8版:莆田新闻/重点
3上一版
 
出租车成读者曝光焦点
吃膏方需一人一方
吸入异物自救:倒立拍背法
让气管异物远离孩子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4年1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出租车成读者曝光焦点
抢专用道、加塞、在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等,为的士出现频率较高的交通违法行为
20日上午9点10分左右,闽BT6618出租车在东圳路路口“加塞”(市民刘先生提供,奖励50元)
20日上午10点半左右,闽BT6529出租车停在荔城大道城厢消防大队门口附近的黄网区收客(市民方女士提供,奖励40元)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上周五,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特勤大队与本报联合推出了交通违法“随手拍”曝光台。曝光的多组交通违法照片,引发了更多市民参与“随手拍”。几天来,本报又收到数十组街拍照片,记者整理发现,照片中机动车辆加塞、乱停靠、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较常见,其中有不少是出租车。

的士加塞被“随手拍”

1月20日上午9点多,市民刘先生在东圳路与八二一街交叉路口附近等车,看到一辆车牌号为闽BT6618的出租车停在路边收客,等乘客上车后,司机迅速从道路右侧斜着插入主车道中。刘先生注意到,当时路口正亮着绿灯,在主车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正加快速度前行,闽BT6618差点与后面一辆黄色的工具车发生碰撞。刘先生提供的照片显示,这辆出租车与其后车辆间最近的距离不到1米,当时该车也没打转向灯。

市民方女士向本报发来的一组照片显示,一辆车牌号为闽BT6529的出租车停在荔城大道新设置的摩托车与自行车专用车道入口处,同时压住了路口的黄网。方女士称,1月20日上午10点半左右,该车在这里下客后又准备收客,停了一分多钟时间。“黄网区域禁止停车,出租车司机不可能不知道。”方女士说。

交警支队机动特勤大队杨警官介绍,市区的出租车被拍得比较多,特别是看到路边有人招手时,的哥经常会出现抢用专用道、加塞等违法行为,有“加塞”行为的,可记2分,并处以200元罚款。而在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将被处以150元罚款或警告。

行人乱穿马路“拍客”着急

市民林先生提供的一组照片显示,4名男子悠闲地横穿马路,而离他们不到10米的地方就是一段过街斑马线。林先生说,他的这组照片拍于1月20日中午12点20分左右,当时正是下班高峰期。他家就住在这个路口附近的天通泰小区,这里每天都有很多人采用这种方式过马路,让人看了都为他们着急。

网友“尧天舜曰”发来的一组照片则显示,一名头戴帽子并用红白相间的方巾将脸部包裹起来的女子站在主车道上,并向一旁的车主发放名片。这名网友说,这一幕发生在1月17日中午,当时他的车子正经过市区凤凰路口的红绿灯处,这名受雇发放代开发票名片的女子,不顾安危穿梭在车辆之间,强行往一旁的车窗塞广告名片。

警方整治汽车站秩序

针对上周五本报曝光的汽车站交通乱象问题,莆田市公安局镇海派出所表示,目前,该所已展开整治行动。据透露,该所已派出一组5名警力,对汽车站及周边地带的交通进行巡查,发现有交通违法行为,将及时劝导和处罚。同时,他们还将引导出租车及摩托车到站内提供的专用场收客。

拍到交通违法行为 请@海都莆田新闻

“随手拍”曝光台主要曝光: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加塞、闯红灯、逆行、违法停车;客货运车辆超员、超速;货运车辆违反规定载客;伪造、变造或使用他人号牌、驾驶证和行驶证;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悬挂号牌;驾驶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电动车闯红灯和走机动车道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参与者需把交通违法的事实拍清楚,特别是违法车辆的车牌号要清晰,并以文字的形式注明车牌号、违法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等,并附上记录违法事实的视频或图片,发给本报新浪官方微博@海都莆田新闻或csz0594@163.com。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