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为推动我省重大技术装备自主研制和应用,省经信委联合省财政厅制定了《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暂行办法》并于近日印发。
依据该办法,对经认定的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我省将推动技术装备在我省的首台(套)应用。此外,对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价格60%、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价格30%,对生产企业给予补助,用于生产企业研发费用补助和用户风险补偿,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