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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评奖明码标价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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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2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医院评奖明码标价 你怎么看

李宏宇/漫画
 

背景:今年1月11日,一个名叫“医院管理学会”的组织,在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举办了“2013中国医院管理学术年会暨颁奖典礼”。与会的机构和个人,少的得一个奖,多的得了好几个。每个奖项都明码标价:十佳百姓满意放心医院28000元,全国百姓放心医院22000元,全国优秀院长18000元。而这个学会的名誉领导,都曾在相关的主管部门担任过领导职务(详见本报今日A10版报道)。

观点1社团管理缺位

这其实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在荣誉证书就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情况下,“评奖经济”应运而生,各种评奖都不过是借机宣传和营销的手段,被蒙的是民众。如同对论文的需求,催生了“鸳鸯刊”等假期刊;如同对文凭的需求,使得野鸡大学大行其道;也正如对“面子”的需求,才使得熊掌与鱼翅成了品位的象征,从而成了动物被杀戳的源头。

而从目前来看,评奖活动泛滥存在多个方面的管理短板,首先是对于社团组织的管理缺位,民政、公安和税务等部门没有形成合力管理;其次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缺位,使得靠奖牌和证书的虚假宣传没有受到限制。  (唐伟)

观点2管住离退休官员

借着这次活动,与主管部门的前任领导搭上关系,以后获得关照,恐怕是吸引这些医院前来参加颁奖典礼的主要原因。目前,退休、离职官员到企业或协会任职,出席各种商业活动已成为一个现象,甚至引发了“期权腐败”。显然,对退休官员加强管理已刻不容缓。

虽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但是,处罚明显太轻,只是“责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等,没什么约束力,人家大不了换家单位继续捞钱。

本人认为,离职、退休官员违反规定任职或从事营利性活动,不仅要依法追究责任,还要取消其原本享受的相关待遇,如降低或停发退休工资等。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对其任职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情况应该有跟踪记录。(杨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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