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小芳 马俊杰 文/图
本报讯“明明是公共辅道,怎么变成了单位的办公用地?即使不能停车,也应该由交警部门管理。”近日,市民陈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968111称,莆田市民生服务监督台在延寿中街的一段辅道上,放置了“办公用地禁止泊车”的牌子。
陈先生在市区体育中心上班,每天回家都经过延寿中街。两天前,陈先生骑车回家,在市住建局门口的辅道上,发现了“办公用地禁止泊车”的牌子。陈先生十分纳闷,公用的辅道怎么会成为单位的办公用地?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莆田市住建局门口的辅道,找到了陈先生描述的牌子。据观察,该牌子落款的单位是莆田市民生服务监督台,该单位的办公地址和市住建局同处一栋楼。路过的市民李女士说,该牌子立了约几天的时间,但大家似乎并不买账,还是有部分车主将车停放在辅道上。
记者随后向荔城区交警大队咨询了上述情况。工作人员表示该行为并不合理,“辅道是公共用地,任何私人或单位都没有权利规划用途。对于车辆停放是否合理,应交由交警部门处理。”荔城区城管部门表示,将到现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