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廖庆升
已经和前夫离婚半年时间了,昨日上午,家住福州鼓楼区福飞路某小区的张女士,收到了一张让她颇为惊讶的法院传票,债主起诉张女士必须替前夫将一年前借的6万元钱还上。
张女士说,因为前夫嗜赌,自己半年前就与其离婚了,当时已经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离婚的时候,自己根本不知道有这笔外债。她十分不解,既然双方已经离婚,债主为何还可以起诉自己呢?
昨日,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如果债主能证明借给张女士前夫的钱,是在双方还没离婚时进行的,这就算是双方的共同债务。张女士需要将6万元钱全部还上后,再向前夫索要3万元钱。“除非能证明债主是借高利贷或者赌债给前夫,不过这样的举证难度非常大。”卓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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