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陈超
上周六,福州林先生所在的一家茶叶公司举办了一场趣味运动会,不过他却在运动会上不幸受了伤。“公司运动会上受伤,这能算工伤吗?”林先生十分苦恼,又不好意思和公司提,只好找主持人帮忙。
“真是没想到,拔河也会受这么严重的伤。”回忆起几天前自己受伤的情景,林先生很不好意思。上周六,林先生所在的公司在办公楼前的空地上举行拔河比赛,身强力壮的林先生当仁不让地站在队伍的最后,充当大家的“定海神针”。
“比赛很顺利,不一会儿我们就赢了。”可令林先生没想到的是,对方队伍一松劲,自己用力过猛,竟然往后摔了。“当时右腿就痛得不行,被同事送到了医院。”经过医生检查,林先生右腿膝盖十字韧带断裂,需要手术并至少休息三个月。手术等费用加起来要两万多元,这把刚毕业两年的林先生吓了一跳,“都叫我出的话太心疼了,你说我这算工伤吗,能不能让单位来出?”除此之外,林先生还担心自己休息三个月,公司会不会照样发工资给他,“希望主持人帮我问问,如果算工伤,我就去和公司提要求。”
昨日下午,针对林先生的问题,主持人联系上了福州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既然林先生在公司组织的活动上受伤,那么就算是工伤,由此产生的医疗费可以在公司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后,由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至于林先生养伤期间的工资问题,该工作人员建议林先生和公司代表共同到劳动监察部门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