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黄惠媛
本报讯 2月16日早晨,莆田市民林先生在秀屿区笏石阿琴售票点以450元的价格购买了当天9点从笏石出发到贵阳的汽车票。之后,林先生便在售票点候车,但直到9点30分,售票点的工作人员才告诉林先生,客车在当天下午2点才能发车。林先生要求退票,售票点却要求加收20%的退票费。
当地工商人员介入调查后了解到,该趟开往贵阳的客车因为出现故障,正在维修,因而无法及时发车,违约责任不在林先生,售票点要加收20%的退票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调解,售票点同意全额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