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法制晚报
记者昨日获悉,中科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原副主任许安因受贿10万元获刑。据了解,许安通过单位食堂改造工程向负责企业收取好处费,他的花费部分用在了给在夜总会上班的女友购买奢侈品和做整容上。案发后,许安亲属向检察机关退赔人民币10万元。
北京一中院审理认为,鉴于许安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退缴了全部赃款,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许安有期徒刑10年。
被指帮企业揽工程
据指控,现年56岁的许安于2009年12月担任中科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园区建设办公室主任。其间,他利用其负责园区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协助管理中心科研综合楼九章大厦地下食堂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中,为北京蓝泰时代系统科技公司承揽该工程。
据许安说,在这个项目审批过程中,蓝泰公司总经理刘某常给其打电话,说感谢其照顾并让其考虑让他再参与空间中心怀柔基地的项目,并表示会拿出10万元对其表示感谢。2009年12月10日,刘某给其打电话说钱已准备好,两天后,一个装有10万元的纸袋送到许安办公室,许将这些钱一部分放到办公室的抽屉里,一部分放在身上,用于个人消费。
2013年4月,怀柔基地空调项目基本确定,与刘某的报价相差甚远,刘某就给许安打电话,说要向纪委举报其收受钱款的事。
办公室内谈话被录
刘某出庭作证表示,关于改造过程中给好处费的事,是许安向其提出要85万元工程款的10%,凑个整数10万元。
2009年12月8日,刘某带着摄像笔到许安办公室,跟许安谈了支付10万元钱的方式,并将谈话及此后的付钱方式作了全程的记录。
2012年,空间中心院里有一个350万元的空调项目招标,许安没通知刘某,最终其他公司中标了,刘某感觉被骗,于是向中科院纪委和检察机关举报。
用贿款买貂皮大衣
许安表示赃款用于个人消费,而在夜总会上班的证人高某的证言证明:许安是她的男朋友。他所收贿款部分用在了给高某购买奢侈品和做整容上。
2010年,高某搬到了许安给其提供的安定门外的房子居住,许安把自己的3张工资卡都交给了高某,许安每月的工资总计大概15000元至16000元左右,这些钱都由高某自由支配,不用跟许安说。
除此之外,如果高某再需要花什么钱,就会向许安要,许安就直接帮高某付款。许安给的工资卡主要用于高某平时的个人花销,另外高某也会把里面的钱转一部分到她名下的银行卡里。
许安给高某买过3万多的貂皮大衣,还出了一部分钱给高某买马自达3轿车,高某做整容时许安也出了一部分钱,此外高某买一些奢侈品的包和衣服,许安有时也会帮其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