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7版:莆田专刊/房产
3上一版  下一版4
 
莆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
书房改卧室 两房变温馨三房
□购房问答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4年3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购房问答

 

买房卖房,有问题,找“购房问答”。参与方式:1.拨打热线968111、18065638916;2.加入海都莆田·房产专刊QQ群(群号:147011879);3.关注本报莆田版新浪微博:@海都莆田新闻;4.发送短信至18065638916。

兄弟关系是否能作为 审判代理关系的依据?

仙游县赵先生:我从单位团购了一套房子,但在还未办理房产证时,被我哥同一单位的同事哄骗我哥与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因为房子一直在我手里,我认为他们签订的合同无效。但在交房时,对方以我不履行合同起诉我。请问,这种情况我有没有诉讼时效之说?另外,经鉴定笔迹,不是我签的合同,但法院一审竟然以我哥和我是亲兄弟,属于代理行为,判我履行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根据你说的情况,法院除非有其他证据,否则仅凭兄弟关系是不能确认处分行为有效的,你可以提起上诉。

委托人可以单方面撤销吗?

秀屿区罗先生:已经公证的房屋过户委托书,委托人可以单方面撤销吗?

答:这种情况,委托是可以单方面撤销的,而且不论是否经过公证,都可以撤销。

未婚买房,分手了房子归谁?

城厢区林先生:男女未婚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分手了房子又归谁?

答:未婚买房是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在分手时,可以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婚前买房,对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吗?

涵江区张女士:你好,请问婚前所购房因为离婚,对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么?

答:婚前一方出资购房,是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能分割的,因此,对方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