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李荔 付严 本报记者 徐丰
本报讯 在福州工作的李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去年10月11日,他联系了位于仓山区战备路的桂捷物流公司,将一些日常用品打包从福州寄回贵州老家,在快运之前已经交纳了300元运费,但他在贵州取物品时却被告知还要交纳340元提取费。
“我明明已经交纳了运费,为何在领取物品时还要交纳提取费,这样的话,快运一件物品不就双向收费了吗?”李先生很纳闷。
由于对方坚持先交钱才能提货,李先生无奈之下又交了340元钱。回福州之后,李先生9次向桂捷物流公司讨要之前支付的300元运费,均以失败告终。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得求助于12315。
工商人员介入调解后认为,虽然快运、快递市场实行市场化运作,但是按照合同法的精神,在发货前,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应该提前告知顾客并达成单向或双向收费协议,双方没有约定的就不能收费。桂捷物流公司的收费涉嫌违约,消费者可拒付。在工商人员的批评教育下,桂捷物流公司已同意为李先生办理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