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智 通讯员 王文振
本报讯 酒后驾车危险大,自己摔伤,还致车上的朋友死亡。昨日,记者从莆田涵江检察院获悉,经涵江区法院判决,犯罪嫌疑人林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2012年5月某日凌晨左右,林某酒后驾驶摩托车,搭载朋友即被害人张某沿涵江往莆田方向行驶,途经324国道发生单方自摔,致使两人身受重伤。张某因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系因交通事故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