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中新
最高人民法院12日首次发布《2010—2013年人民法院维护消费者权益状况》白皮书,同时公布了10起人民法院维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张勇健在新闻发布会上谈及“网络征婚陷阱”问题时表示,网络征婚受欺诈可先向网站索赔。
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问,对于现在网络征婚中存在的陷阱,如一些人隐瞒自己真实的婚姻状况,婚恋网站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张勇健说,网络征婚纠纷案件实际上属于中介服务的合同纠纷。如果消费者受到欺诈,或者是因为中介服务者提供的信息虚假受到欺诈、受到损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勇健表示,如果中介公司通过网络平台有这样的虚假行为或者是欺诈行为,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提供信息平台的网络或者是网站公司首先应该帮助消费者向侵权人或者是提供虚假服务的中介公司主张权利,如果不能够将侵权人的实际情况提供给消费者,首先要承担赔偿责任,在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最终的侵权者主张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