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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审批前 需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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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审批前 需公示信息
我省出台规定规范公务出访;去年因公出国(境)总量明显下降
 

N本报记者 练仁福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出访行为,我省日前出台了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因公临时出国(境)信息公开机制。同时,明确了出访事项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期限,以及责任主体、投诉受理、违规处理等具体要求。今后,除特定事项外,因公出国(境)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必须在出访报批前,通过内部局域网、公开栏等载体,将出访人员基本信息、出访国家、任务、日程安排、往返航线、经费来源和预算等内容予以公开,并在出访结束后1个月内公开出访情况和出访报告。公开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据了解,去年以来,我省压缩出国培训规模,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效杜绝了无实质性内容出访、考察性出访、超计划出访、超预算出访等现象。2013年因公出国(境)总量明显下降,其中省级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10人次,比年度计划减少50%;厅级人员556人次,比年度计划减少37.7%;其他党政人员2668人次,比2012年下降28.2%;否决与调压无实质性内容及不精干团组333批1234次,因公出国(境)财政拨款减少2921.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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