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吉林等地的几家幼儿园违规给孩子喂服处方药物“病毒灵”的行为曝光后,引起各界关注与谴责。这也表明,对孩子的监护,从社会到家庭到一些幼教机构,仍有不少被遗忘与被忽视的角落。
反思西安的“被服药”事件,为什么两家幼儿园保健医师的不法行为能长达5年,一些教职员工也未加阻止,反而参与其中?为什么相关教育监管部门始终未能察觉问题并监督纠正?为什么像“病毒灵”这样的处方药,从购药到保存直至服用环节居然长期“一路绿灯”?实际上,一些地方存在的伤童虐童问题,普遍具有“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的特点。儿童保护意识的缺失,执法监管的缺位,就是其中重要原因。
“被服药”事件折射的一些法治盲区问题,应引起重视。它反映出,我国的儿童权益保护相关立法与执法链条中,还有不少法律法规过于原则、抽象,协调性与可执行性不强;制定后,也未得到充分重视,执法与立法割裂、监管虚置,常被束之高阁。在监管和保护儿童权益方面,还需进一步“严防死守”。
在一个文明与法治的社会里,对儿童的呵护应当是全方位的,对儿童保护的规定应当严密而细致。
现在,相关部门正在对那些“被服药”的孩子紧急体检观察,尽可能把伤害影响降低到最小,许多地方也在对幼儿园“服药”现象进行普查。这些措施极有必要。然而,如果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不是挖出病灶,难保“被服药”事件后,还有什么其他伤童现象发生。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