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江方方 通讯员 榕公宣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至2月,福州市破获年内盗窃案件492起,同比升55.2%,通过强势打压,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案件分别同比下降21.3%、7.2%。
福州市警方于去年12月专门设立了群众参与打击盗窃犯罪奖励基金,截至目前,兑现群众奖金8万多元。
35名群众参与打击盗窃
据了解,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打击盗窃,福州市警方于去年12月专门设立了群众参与打击盗窃犯罪奖励基金,对积极提供线索、指证、抓获盗窃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群众予以奖励。
截至目前,共有35名群众参与警方打击盗窃行动,其中:有29名群众当场抓获嫌疑人并扭送至公安机关;有1名群众当场协助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有5名群众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案。通过群众的积极参与,福州市警方从中抓获各类盗窃犯罪嫌疑人35名,共兑现群众奖金人民币83000元。
菜市场五市民合力擒贼
昨日的发布会上,还发布了一些典型案例。
1月4日上午8时,市民饶某在仓山区金山街道秋爽苑菜市场买菜时,发现3名男子不时尾随买菜妇女,伺机扒窃。随后,饶某通知4名老乡来菜市场对嫌疑人进行围堵。当发现其中一名嫌疑人在另外两名男子掩护下,对一名妇女实施盗窃时,饶某与4名老乡立即上前将3名嫌疑人当场抓住。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根据规定,奖给有功群众饶某等5人9000元。
1月19日,市民曾某在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大学新区学生公寓公交车站坐55路车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扒窃手机。曾某在嫌疑人宋某扒窃得手后,立即顺其逃跑方向将其按倒制服。目前,嫌疑人宋某已被刑事拘留。根据我局规定,奖给有功群众曾某3000元。
福州市公安局设立群众参与打击盗窃犯罪奖励内容及标准
1.群众目击作案,主动出手抓获现行盗窃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3000元;
2.受害者抓获盗窃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3000元;
3.群众抓获公安机关通缉的盗窃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3000元;
4.群众举报盗窃嫌疑线索,公安机关将其抓获,经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1000元;
5.群众协助办案民警抓获盗窃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1000元;
6.群众在抓获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负伤的,按照《见义勇为条例》予以额外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