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庄少虹 海都房网 上官婧
2011年7月福州市开始实行的“购房贷款商转公”是通过手续将住房贷款由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通过赚取利息差来减少月供额度。而近日,厦门市实行的“公转商”住房贷款相比之下则略显陌生。
所谓“公转商”贷款,即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其本质上属于商业贷款,但是却由公积金中心按月贴息。“公转商”既可以避免公积金贷款放款的轮候,又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对购房者来说可谓十分利好,对公积金中心来说,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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