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练仁福
本报讯 我省制定出台《福建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推动实现更多产品可追溯。儿童玩具等6类产品将被强制要求标注商品条码。
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等的代码和条码标识。
《办法》明确,省内涉及食品、食品添加剂、儿童玩具、肥料农药、化妆品、电线电缆的生产企业,在进行预包装产品时,须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未标注的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