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欧阳进权
本报讯 消费者遇到合同纠纷,如果采取诉讼方式解决,不仅程序复杂,花费时间较长,而且维权成本较高。记者昨日从福建保监局获悉,去年数百名消费者用新的维权方式,解决了保险合同纠纷。
据了解,根据福建保监局与省高院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保险合同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目前省内已有6家保险行业协会与法院建立了保险类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去年,省内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共成功调解法院委托的案件73件,有效调解金额近1000万元,调解成功率达70%。
除了调解,省内各地保险行业协会还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保险纠纷调处工作。此外,在泉州、福州还成立了仲裁委员会保险行业分会或保险仲裁中心。
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人士称,这些方式不仅加快了纠纷处理速度,而且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