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周锡银
本报讯 上周,厦门在全省率先推出“公转商”贷款,也就是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这样一来,不仅能省去公积金贷款放款的轮候时间,而且还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不少市民关心,福州有没有可能也推行公积金“公转商”?近日,记者从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福州目前还在调研中,但暂时不会出台。
据了解,自2012年下半年以来,厦门市职工购房需求大量释放,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已超过100%,贷款轮候期已超过两个月。为缓解公积金流动性不足局面,厦门市财政局会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办法》,即“公转商”,办法已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简而言之,“公转商”也就是部分银行,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的贷款额度,向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偿还贷款期间,因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而产生的利息差额,由公积金中心按月贴息。
近日,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称,就福州目前的情况来看,可能暂时不会推出“公转商”。厦门推出“公转商”主要是因为公积金使用率较高以及流动性不足,但是福州目前的资金情况还可以。
据悉,截至2013年12月,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45.86亿元,同比增长19.97%,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28.77亿元,同比增长4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