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谢丹 通讯员 吴舟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莆田荔城区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朱某、黄某、董某、张某等19人冒充公安110工作人员进行电信诈骗案审理结束,主犯朱某、黄某、董某、张某分别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3年6个月不等,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别以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5年不等。据悉,该团伙在2012年7月至8月,先后诈骗3名被害人共计932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