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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妈放弃外婆的房子 儿子认为“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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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3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老妈放弃外婆的房子 儿子认为“被侵权”

 

N栏目主持 吕蕴岚

外婆的老房子拆迁,老妈把安置的新房让给舅舅,这让28岁的福州小伙子林伟(化名)不满。

昨日,林伟对主持人说,他的外婆王依姆育有2女1子,林伟的妈妈是老大。当年,因为王依姆上街摆摊,一时没看好,导致小儿子发生意外,落下残疾。王依姆对此非常自责,常叮嘱女儿多照顾弟弟。十多年前,王依姆老伴去世,两个女儿将她接到身边住。

今年年初,上下杭拆迁,王依姆希望异地安置拿新房。林伟老妈表示,她家生活过得去,弟弟一家生活困难,她份内的房产留给弟弟,林伟的姨妈也表达同样想法。上个月,外婆打算直接把房产证做成小儿子的名字。林伟心里不乐意,催老妈改口,被呵斥了一顿。

林伟对专家表示,姐弟感情深厚,他也很感动。但外公看病、去世及外婆近年的生活费,基本都是老妈和姨妈承担,她们应该拿这套房子。他计划明年结婚,房贷和生活压力也很大,“我能否代替老妈继承外婆房子的一半产权?老妈这样侵犯了我的继承权吗?”

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国军:老屋是林伟外公外婆共有财产,他外婆有权指定份内的一半房产给任一子女,外公名下的那一半房产在没遗嘱的情况下,再由外婆及3个子女平分。两人放弃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他们的子女不能跳过母亲继承外祖父母的财产。法律之外还有亲情,林伟母亲的提议于情于法都妥当,没侵犯林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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