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本报讯 闽清的老林发明了一种工地电梯用的“滑触线”,并取得专利。之后,他养成了一个每天散步的习惯,不是逛街,而是逛工地,搜寻工地上是否侵犯了他的专利。
老林逛出了成果,不仅搜集到了足够的证据,找出侵犯他专利权的公司,还打赢了官司,福建省高院判处该公司构成侵权,赔偿他20万余元。目前,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老林称,他是搞技术出身,看到工地电梯的滑触线(注:工地脚手架滑动的钢索)如果在风大的时候,就随风摇晃,十分危险,于是,他花了几年时间琢磨如何改进,终于发明出一种滑触线装置。2011年,他得到滑触线的专利。
随后,老林跟别人合伙办工厂,将这项专利投入生产经营。在谈生意的时候,一些施工队的头告诉他:“你这东西不新,现在已经有跟你的专利产品几乎一样的东西了。”怎么会呢?老林不相信,走了几个工地,果然发现工地电梯里用的滑触线跟他申请的专利几乎一模一样。这时,老林觉得自己的专利被侵犯了,于是请教了律师后,开始每天逛工地,逛到一处就拍张照,还向工人打听涉嫌侵权的滑触线是由哪个厂家提供的。
2012年,老林搜集到了足够的证据,把涉及专利侵权的三明市金达机电设备公司告上法院。经过一审、二审,近日,福建省高院终审判决三明市金达机电设备公司构成侵权,不仅要其停止生产销售专利侵权产品,还要赔老林2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