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2版:政事/权威发布
3上一版  下一版4
 
我省启动“单独两孩”政策
高考补报名今日开始
马尾获评国家级生态区
“开门规划” 社区怎样建听百姓意见
中职公布首批15个新专业
政和土地中心原主任 受贿37万获刑八年
闽教练车5月起须“持证上岗”
福州出租车行业现“用工荒”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4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闽教练车5月起须“持证上岗”

 

N海都记者 李思玲 通讯员 刘夕文

海都讯 我省将首次对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车辆发放“教学车辆证”,5月1日起,无证的教练车不得从事培训教学活动。昨日,记者从省运管局获悉,《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车辆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按规定,凡在我省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教练车,必须持有“教学车辆证”,并随车携带。“教学车辆证”全省实行统一式样,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印制。教学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书与驾培机构的培训许可证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办理。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