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3版:莆田新闻/社会
3上一版  下一版4
 
白天是否洒水 环卫部门纠结
缓刑期内组团伙 拐卖11名儿童落网
车停泊位内 收到两张罚单
减肥无效退款 承诺却成了“画饼”
两装修工竟持斧伤人
□简讯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4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缓刑期内组团伙 拐卖11名儿童落网

 

N海都记者 谢丹 通讯员 吴舟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莆田荔城区检察院了解到,西天尾镇人黄某,今年52岁,因拐卖儿童被判缓刑,却不思悔改,在缓刑考验期内重操旧业,纠集多人组成团伙,短短6个月内拐卖了11名儿童。近日,由荔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区法院对黄某等7人特大拐卖儿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主犯黄某被撤销缓刑,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4万元,其他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8年不等。

据悉,2012年7月至12月间,黄某纠集64岁的吴某、60岁的郑某、62岁的郑某丕、64岁的方某、64岁的刘某等5个莆田本地老人伙同33岁的云南人陶某,组成拐卖儿童团伙,由黄某负责联系云南省等地的卖家和福州、泉州等地的买家,陶某参与介绍云南老乡带婴儿到莆田出卖,方某、刘某参与介绍买家前来购买婴儿,吴某、郑某、郑某丕则分别在莆田市区新车站、荔城

区西天尾镇南少林路口、北大村路口等地接送买卖双方,促成交易。经查实,黄某所在的团伙共买卖男婴6名、女婴5名,男婴交易价格在5万左右,女婴交易价格则在2万左右,共非法得款38.1万元。目前,经过莆田警方的努力,已经有几名儿童被解救,其他儿童正在追寻中。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