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智 通讯员 陈玲玲 黄学源
海都讯 因为感情纠纷发生口角,丈夫怒而殴打妻子,不但伤了夫妻之间的感情,也触犯了法律,构成故意伤害罪。昨日,记者从仙游县法院获悉,丈夫连某虽然取得妻子薛某的谅解,但依然面临五个月拘役,缓刑一年的刑罚。
据了解,2013年2月的一天,连某在枫亭镇家中与妻子发生了口角。由于连某对妻子咄咄逼人的言语无法忍受,随即动起手来,将妻子薛某殴打致伤。一时激愤动手的连某,眼见妻子受伤才冷静下来,赶忙将受伤的妻子送去医院救治。后经仙游县公安局法医鉴定,薛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薛某的哥哥眼见妹妹受伤住院,就到仙游县公安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