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7版:莆田专刊/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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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拟成立民间借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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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拟成立民间借贷服务中心
初期选择在仙游县先行开展试点,通过实体平台和虚拟平台实现中小企业和民间借贷的融资对接
银行LED关于“远离非法集资”的宣传
 

N海都记者 陈盛钟 文/图

海都讯 民间借贷自古有之,其对于扩展民间融资渠道、缓解银行借贷资金不足的矛盾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近几年,随着实体经济的利润降低,不少借高利贷的企业倒闭,从而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让老百姓血本无归,进而也引发了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莆田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的《莆田市关于开展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暂行)》明确,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护民间融资双方的合法权益,莆田市将开展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通过实体平台和虚拟平台实现中小企业和民间借贷的融资对接,促进民间借贷行为向公开化、规范化和阳光化发展。

民间借贷纠纷多 需要引起重视

张先生是仙游一家红木企业的老板,此前他刚刚找人借了50万元资金用于周转,但是借款的过程相当艰难,不仅要找人担保,还得提供房产证作为抵押。虽然张先生的借期只有半年,但向对方承诺的利息却不低,达到2分。对于此次融资,张先生身心疲惫,按他的话说,“差点没跪下了”。

“随着民间借贷利率持续走高,相关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也居高不下。”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的范律师这两年接了不少民间借贷的案子,案值从几万元到上百万元都有。范律师说,民间放贷常常会引发诸如借款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暴力追债、集资诈骗等各种刑事犯罪案件也随之不断涌现。据统计,目前,莆田市各级法院每年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达数千件,而且每年都以两位数速度递增。

在不久前举行的2014年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上,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透露,受当前莆田企业资金链总体趋紧的影响,莆田民间借贷活跃化、高利化、短期化及隐蔽性特征明显,而且,相关风险也已经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向银行体系传递扩散,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实现借贷双方对接可避免金融传销等

根据日前出台的《莆田市关于开展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暂行)》,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是经核准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为民间借贷双方提供中介、登记等综合性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借贷供求信息发布、资产评估和登记、公证、结算,法律咨询等配套业务,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

据了解,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试点将规避非法集资,实行借贷双方直接对接。借贷双方在公平、合理、自愿的前提下,实行一对一的直接对接活动,避免非法金融传销和非法集资活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政策,由借贷双方直接协商融资利率,避免中介机构从中抬高利率,获取暴利。与此同时,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还将引入公证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担保机构、银行结算等服务机构,借助专业团队就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和风险把控形成强有力的配套服务体系,减少借贷双方法律纠纷和借贷风险。

按照莆田市政府统一部署,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在各县(区、管委会)有条件、分步骤地稳妥有序推进,初期将选择在仙游县先行开展试点。采取国有公司主导组建或当地优质民营企业发起组建两种模式,其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注册资金和实收资本均不低于500万元,具有1000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

今后借贷双方税费 还可适当减免

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究竟是怎么运作的呢?根据实施方案,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将通过实体平台和虚拟平台实现中小企业和民间借贷的融资对接,以向会员机构和进场机构收取一定的服务手续费为盈利模式。试点初期,由依法登记注册,从事民间借贷撮合的投资(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先行进驻,引导依法登记注册并从事中介业务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寄售行、旧物调剂行等机构入场进行登记管理。

风险控制方面,由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对进驻的中介机构加强日常监督,防止中介机构违规操作。资金供给方所出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并提供相关证明,严禁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此外,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还将定期梳理信用不良企业及自然人名单,并进行统一公布。

针对资金供求各方对进场登记交易会增加税负的顾虑,莆田市拟配套出台对借贷双方及进场中介机构提供税费减免,先征后奖、租金减免等优惠政策,并根据中介机构的考核评价给予适当奖励,对自行申报纳税的资金供给人提供减免政策。试点初期,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不收取借贷双方交易手续费用,以保证资金供给方借贷阳光化后的合理收益水平。

借贷服务活跃民间资本缓解融资困难

“眼下,莆田的民间借贷已经形成了一个十分庞大的市场。”莆田工行国际理财师方先生建议,对于当前莆田市民间借贷市场出现的新特征、新动向,应借助莆田市开展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工作的有利时机,规范民间借贷活动,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全市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

“怎样把庞大的民间借贷市场纳入有效监管,一直是莆田探索的金融改革方向。”莆田市金融办林国章介绍,民间融资是莆田中小企业和农户的重要融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但没有得到监管部门监管的部分民间金融活动也蕴含了大量的金融风险。因此,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交易自愿的原则,开展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试点,不仅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民间资金动向,防范和化解民间金融风险,促进民间借贷行为向公开化、规范化和阳光化发展,而且对缓解中小企业和农户融资难,发挥莆田充裕而活跃的民间资本优势,推进莆田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莆田市金融学会相关人士表示,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是探索民间借贷交易阳光化新途径的一项新生事物。试点成立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将改变莆田民间借贷“一张借条”说话,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监管和保护的现状,避免非法金融传销和非法集资活动,防范和化解民间金融风险。同时,通过打造一整套“阳光”的民间借贷流程,最终也能把民间借贷的高利率逐渐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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