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闽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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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交定金 对方房产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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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4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刚交定金 对方房产被冻结
卖房人拒还三万定金;律师提醒,买二手房,最好将定金交付第三方
 

N实习生 夏雨晴 海都记者 陈文浩

海都讯 去年10月,市民陈先生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签了合同,还支付了房东3万元定金。不料没过多久,由于房东的房屋产权被法院冻结,交易无法进行,而房东却拒绝退还3万元定金。

二手房买一半房产被冻结

去年10月,市民陈先生通过源森房产中介,看中了台江区五一中路南公小区一套三十多平方米的单身公寓,并于10月底签订了购房合同。陈先生将首付款项交付给中介托管,5万元的房屋定金,2万交给了中介,剩余的3万元则给了房东本人。

不料一个多月后,中介突然告知陈先生,由于房东出现债务纠纷,该套房屋作为资产被法院冻结,无法过户。陈先生决定不购买该房。陈先生称,“在追讨首付款与定金时,房东却拒绝交还定金”。

“这些钱都是好不容易才攒起来的。”陈先生今年26岁,平日里靠舞蹈商演为生。

买卖出状况中介是否有责任

陈先生认为,中介没有及时了解清楚房东的房屋及债务情况,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源森房产的工作人员刘小姐解释,在签订合同之前,他们已经对该房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房屋被冻结是在签完合同之后出现的。他们没有收取陈先生的中介费,之前收的2万元定金和首付款,都已退给陈先生。

昨晚,记者辗转联系上房东。房东说,由于法院冻结其资产的传票寄到了他老家,他没有及时知情,当时拒绝还钱是因为资金着实周转不灵。该房屋现在已经解冻,会尽快处理此事。

对于陈先生的遭遇,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主任佘雷律师表示,由于房产被冻结是在购房合同签订之后,因此中介不承担责任。陈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房东的3万元定金。

律师提醒市民,在进行二手房买卖时,最好将定金交付给可靠的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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