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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4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仓山拆迁工作人员受贿33万余元被查

 

N海都记者 练仁福

海都讯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融和房屋拆迁工程有限公司原副经理郑炜,及其二期项目动迁组原组长黄金标、对湖街道城管办原副主任张孔浩、盖山镇浦下村村民刘忠钦(非党)等,因涉嫌犯罪问题,被仓山区纪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经查,2011年3月,福州融和房屋拆迁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郑炜伙同该公司驻市重点项目二期项目动迁组组长黄金标、对湖街道城管办副主任张孔浩、盖山镇浦下村村民刘忠钦,在项目征迁公告发布后,违反规定从中介绍、撮合,促成柯某购买了该村村民刘某的老宅,并利用职便,帮助柯某办理虚假证明材料,从而顺利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使其违规得到两套共计135平方米的安置房补偿款,郑炜等四人从中收受柯某贿赂33万余元。日前,郑炜、黄金标、张孔浩被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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