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黄颖 通讯员 黄静燕 林惠铭
海都讯 买来烟花爆竹为村里的祭祀活动增添气氛,却在燃放过程中被一筒烟花炸伤了左眼,原本1.5的视力仅剩0.15。在漳州工商人员的调解下,昨日,黄先生拿到了爆竹经销商赔付的款项总计9万元。
去年3月4日晚,黄先生所在的村举行祭祀活动,他从市区一家贸易公司买了两万多元的各类烟花爆竹燃放,有一筒烟花放到一半就熄灭了。旁边的黄先生等了好一会儿还不见动静,凑上前发现是点火的芯在烧到接近烟花筒时灭了。于是,黄先生拿香重新点燃烟花。但这时意外发生了,烟花突然燃放,喷射到黄先生的脸上。
双眼灼痛的黄先生被送到医院救治。医生诊断,黄先生的左眼玻璃体混浊、视网膜脉络膜裂伤。经过长达半年多的治疗,原本双眼视力1.5的黄先生,如今左眼仅存0.15的微弱视力,其后遗情况相当于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医疗花费近五万元。
伤愈后,黄先生找到经销商,就营养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向生产厂家、经销商提出赔偿14万元的要求。
在芗城12315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最终,经销商受厂家委托,除了先期垫付的医疗费5万元,同意一次性赔付4万元给黄先生,黄先生对此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