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1版:财道/过日子
3上一版  下一版4
 
奔驰零件全换 够买12辆新车
新消法执行一个月 榕欺诈类投诉增40%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4年4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消法执行一个月 榕欺诈类投诉增40%

 

N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 新消法执行以来,转眼已经过去1个月,其中新增条款涉嫌欺诈行为最低赔偿500元,网购7天反悔权等更是引人瞩目。昨日,记者从福州鼓楼、晋安等5个区工商部门了解到,针对新消法赔偿新条例,市民明显更加重视对商家涉嫌欺诈行为的监督和投诉,相关投诉量同比增加40%以上。目前,通过调解,最低赔偿500元的维权案例,已经有20起,赔偿总金额达1万多元。

记者也从部分超市、药店等卖场负责人处了解到,该条例执行以来,他们普遍感觉“压力山大”。一家省内连锁药店负责人告诉记者,“新消法执行的第一天,一家连锁店就赔出了500元,个别分店客服负责人诉苦说,3·15当天晚上都失眠了。”但也有商家承认,之前一些服务不到位的细节,这段时间已经开始提高,“毕竟从之前几十元突然变成500元的赔偿,是实实在在的损失,多赔几次谁都受不了”。

工商人员介绍,赔偿主要集中在商品价格问题,通常都是结算时收费与标价不符,市民认为商家涉嫌欺诈。虽然事后多证实是疏忽所致,但仍然涉嫌价格欺诈。省工商消保处副处长程翔云认为,之所以一些商家会失眠,正是因为这些商家之前不重视,观念滞后,由此带来短期阵痛,“只有知痛才知改,有严厉惩罚,才有服务提升”。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