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练仁福
海都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全面实施《福建省政府绩效管理规范》,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优化指标体系,对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绩效考评指标进行优化和调整。一是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提高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社会稳定等指标的权重;二是强化对教育、卫生、就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考核;三是强化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把举债情况、债务消减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强化“分地区考核指标”比重,更加突出个性差异。
绩效管理情况及考评结果抄送省委组织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省直单位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实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