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南方都市报
从2008年被送到江西新余第二医院精神病房,59岁的江西新余市水北镇农妇邓爱仔已经在医院的精神病科关了6年。
邓爱仔1995年离过一次婚,次年嫁给了另外一户人家。但这次离婚、结婚,她说都是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由弟、妹一手操办。水北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证实,他介绍,当年邓和前夫是在镇上的法庭起诉离婚的,判决书确实有,但她本人不知情,事后为讨要判决书多次到政府告状,说她弟、妹操控了她的婚姻。
邓爱仔右眼眼球完全萎缩,如今左眼视力也降得厉害。据邓爱仔自述,大约是 2000年的冬天,在水北镇老镇政府,她的眼睛被一个男性工作人员打伤。打那以后,邓爱仔还是经常到水北镇政府告状,还跑过新余、南昌,但那以后,再告状就是为了她那颗被打的右眼。
2008年11月11日,邓爱仔被“乡政府工作人员由省政府带回”,主诉“行为乱,反复状告政府5年多”,江西新余第二医院门诊以“偏执型精神病”收入住院。签字“住院医师”刘水平表示:“我们给她做过精神检查,确实有问题。”一位接触过邓爱仔的精神病医生认为,邓爱仔确实有时有“多语”、“行为过激”等表现,但不能就此简单地认定她就有“偏执型精神病”。将“反复状告政府”的行为写进病历,作为判断其是否有精神病的依据纯属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