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陈忠飞 欧阳朔
海都讯 福安无业男子钟某冒充纪委人员,以能代理泉州光明牛奶项目、紫金矿业投资项目等借口向同学行骗,涉案金额高达392万元。经福州仓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据检方介绍,福安男子钟某,30岁,无业。2010年的一次同学聚会,他向同学吹嘘自己在省纪委工作,不少同学轻信了。同年6月至11月期间,他谎称自己可以代理泉州光明牛奶项目,以高利息为诱饵,向同学占某、刘某等八人推销投资该虚假项目,同学信以为真,共计被骗投资款130万元。
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间,钟某利用类似的手法,以虚假的紫金矿业投资项目为由,骗取同学毛某、黄某等人的投资款150万元。
直到2013年3月,他们投资项目分红日到了,钟某却一直推脱分红一事。几位同学意识到不太对劲,这才报了警。警方介入调查,发现纪委部门并无此人。2013年3月20日,钟某被福州仓山警方抓获。
检方查实,截至案发,钟某以各种理由诈骗5起,共骗走钱款392万元。其间,为不使得被害人产生怀疑,他曾陆续向被害人支付虚假的投资分红款151万余元。其余的钱款被用于他的个人开销和挥霍。
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