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谢丹 通讯员 吴寅生
海都讯 莆田荔城区黄石镇挂职副镇长何某某,任职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贿赂4.4万元。昨日,记者从荔城区检察院了解到,经该院提起公诉后,日前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悉,何某某在任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工作片长及黄石镇挂职副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村民和被拆迁户在“两违”建设及拆迁房屋认定上谋取利益,共收受44000元,已经构成受贿罪。何某某被抓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及经过,并如数退还了收受的钱,同时还为公安机关抓获毒犯曾某提供了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