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举报称,江西修水县人口计生委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向县公安局支付数百万元,让公安拒绝给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超生婴儿上户口。当地表示,向公安拨付“带有赞助性质”的经费,已持续多年。
将社会抚养费与上户口挂钩,早被法律界指为不合法。公安收“赞助费”,更显其谬。
(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