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在即将开展的新一轮全省药品集中采购中,中标的基本药物除中标生产企业自行配送外,今后均委托给10家企业向全省的公立医疗机构配送。近日,我省正式发布了《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办法》,我省现有的185家药品配送企业均可角逐。遴选工作将在6月15日前后完成。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后的半年内,经评估无法完成配送任务的配送企业,取消本轮及下一轮配送资质。
(章微毛样生蒋守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