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章微
海都讯 药企及其代理人,五年内两次进入商业贿赂“黑名单”,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两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这是最新出炉的《福建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中的规定,本实施办法下月起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签署采购合同时,应当同时签署《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而对被省卫生厅列入我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仍在处罚期内的企业,尚未到期的不良记录继续有效,直到原期限到期为止。本实施办法执行后,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次数做累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