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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向家庭困难幼儿 发学前教育“资助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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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5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将向家庭困难幼儿 发学前教育“资助券”

 

N海都记者 李薇 实习生 张燕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全省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今年春季起,我省将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发放“资助券”,用于抵扣幼儿园保教费和伙食费,帮助他们完成学前教育。据悉,资助券不能兑换成人民币,仅在缴纳保教费和伙食费时才有效。

新政的资助对象分两类,第一类是孤残低保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第二类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等。第一类幼儿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第二类幼儿每生每年资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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