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贵州女子胡某平时在莆田吸毒、盗窃,把5岁的儿子小奇锁在出租屋内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其间小孩几乎以喝饮料为生。小奇目前暂时住在莆田市救助站。(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A06版和今日A03版)
观点1 邻居多点救助意识
办案民警说,“警方抓到胡某后,如果没赶到现场救出小奇,孩子说不定过不了几天就会饿死”。“饿死”,这个词让我们心痛而又愤怒。小奇被锁地下室一年多,母亲怎么这么狠心?房东、邻居就一点都不知道吗?为何没有人报警或向村委会反映?村委会一点都不知情?这真的令人遗憾。在2013年南京吸毒母亲饿死两个女童的事件中,也出现过类似情况。假如他们此前多打几个报警电话,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在美国,如果邻居知道有人虐待儿童,会第一时间报警。有人给孩子刮痧,也曾被邻居误认为是虐待,马上报警。
在此,我不想纠结于“在陌生人社会建设新型邻居关系”之类的复杂命题,只想说,基于我们内心深处的良知底线,也该尽一点作为邻居、房东的责任,来帮一帮水深火热中的孩子。 (公孙好)
观点2 应该设虐待儿童罪
如此不负责任的母亲,有关部门应追究其虐待儿童的刑事责任,还应剥夺其监护权。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我国刑法并没有单独的虐待儿童罪规定,对虐童行为是依虐待罪惩处。要以虐待罪惩罚,就需要被害人主动提出控告,而被虐待的儿童,一般不会愿意去告自己的父母。而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居委会、孩子的其他近亲属代为起诉,也存在诸多困难。即使父母被起诉收监,出狱后往往也能重新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修改相关法律,单设虐待儿童罪,作为公诉案件处理有必要。效法国外建立专门的儿童照顾机构,让其获得受虐待孩子的监护权,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家庭收养,是避免此类问题的好办法。 (杨国栋)
观点3 要靠制度不靠运气
这次解救,充满了偶然性,倘若该女子没有因为盗窃被抓获,倘若没有及时说出儿子的处境,后果不堪设想。这种偶然与其说是幸运,不如说更折射出儿童救助机制的滞后。社会这么大,如此这般的问题父母有多少?还有多少“被反锁儿童”在等待“解救”?可不是每个儿童运气都这么好。
究其解决之道,一是建立村(居)委会、乡镇派出所等单位参与联动的信息摸底和上报机制,及时掌握辖区情况。二是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要尽快建立问题家庭的干预机制。比如该案中,父亲入狱,母亲吸毒又没有正当职业和收入,很可能就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出现的抚养缺位,政府该补上。
救助生命可不能开玩笑,要靠制度不靠运气。民间组织,也可以多多发力。(林旻煜)
□他山之石
美国是世界上儿童保护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1974年以来,美国就陆续通过了《儿童虐待预防和处理法》、《儿童虐待和疏忽报告法》、《儿童虐待预防及执行法》、《儿童保护法案》等一系列法案。日本也制定了《儿童虐待防止法》。不少国家都有专门的儿童保护法案。
在西方发达国家和我国港澳地区,居民看到儿童被家长虐待,大多会报警,警方也会及时介入。法院对施暴家长视情况进行处罚,甚至剥夺其监护权。政府为受虐儿童设立庇护所,可为儿童提供远离家庭暴力的住所。社工也会介入事件调查,对家长和家庭环境进行评估,从而决定儿童能否重回家庭居住。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然也提到了剥夺监护人资格,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很少使用,原因在于法律对于相应的程序,以及剥夺监护人资格后如何安置儿童等问题都没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