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蔡琼华
海都讯 小峰今年9岁,是莆田华亭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因为迷上网络游戏,5月27日,趁家人不备,将放在家里抽屉的1600元钱偷出,到华亭镇上的“友爱书店”给自己的QQ账号充值Q币。
第二天,小峰的父母发现家里的钱不见了,在父母的责问下,小峰承认把钱全拿去充Q币了。小峰的父母很是气愤,找到书店老板要求退钱,遭到拒绝。
接到投诉后,城厢区工商局工作人员介入调解。老板承认,小峰当时递给他一沓百元大钞,一共1600元,说要充Q币,他也曾怀疑这钱的来路不正,但眼看能赚一笔,他也顾不得那么多,马上就给小峰充值了。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下的儿童属于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除纯受益行为外,所有民事行为无效。小峰今年才9岁,因此他的父母有权利要求商家退款。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经营者返还已充值金额。同时小峰的父母也表示,将对孩子加强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