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郑华云
海都讯 因嫌自己手臂毛多,影响穿吊带裙的美感,不久前,林女士来到莆田西天尾秀丽化妆品店,欲购买脱毛产品。在说明自己的需求后,店主热情地向她推荐了一款脱毛膏。回到家洗完澡后,林女士就把脱毛膏涂抹在手臂上,可过了几分钟,她就感到手臂有强烈的灼热感,像火在烧一样,她赶紧用清水冲洗,尽管如此,手臂还是被灼伤了。经医生诊断,为皮肤过敏。林女士随后找店主理论,对方却称是林女士个人体质原因造成过敏,与产品无关。无奈之下,林女士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西天尾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查看林女士手臂受伤情况,发现林女士手臂已经结痂脱皮,证实其投诉属实。最终经调解,店主同意赔偿林女士医药费300元,并补偿精神损失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