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智 通讯员 曾荣汉
海都讯 仙游一男子醉酒撞坏了路灯,不仅自己受了伤还获了刑。昨日,记者从仙游县法院获悉,被告人蔡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据悉,2013年10月一天凌晨,蔡某与朋友聚餐后驾驶轿车回家,因其间喝了几瓶啤酒,回家途中车子歪歪斜斜,不料碰撞到路边缘的路灯,造成自己的车辆和路灯损坏。
之后民警赶到现场,经鉴定,被告人蔡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268.2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案发后,被告人蔡某与被撞坏的路灯的业主已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