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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26万条信息 群发广告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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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6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购26万条信息 群发广告牟利
其中7万多条是个人信息;泉州一科技公司女技术员昨受审;个人信息频被泄,有犯罪团伙专门收集、倒卖
 

N海都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陈树斌

海都讯 泉州一家科技公司的女技术员,收购数万条公民信息,帮一些房地产或电动车公司群发短信广告,从中赚钱。昨日,27岁的宁德人黄某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在丰泽法院开庭审理。

警方称,一些企业、单位的不良员工,出售客户个人信息,催生不少专门收集、倒卖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信息泄露源头难查,取证成本高,市民维权难。

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将追究刑责

丰泽检察院检察官介绍,2011年3月,黄某与朋友在东湖街道合伙成立一家科技公司,从事广告短信群发业务。

黄某交代,他们的客户大部分是一些房地产或者电动车公司。2011年5月左右,他们与莆田一家“公司”合作,对方向他们提供了泉州地区的几百万个电话号码。这些号码个人信息十分丰富,都有归属地,精确到镇一级,还包含有泉州的企业主信息。黄某按客户需要,选择所要群发短信的对象。每条短信,黄某公司向客户收取0.04~0.05元不等的费用,其中0.03~0.04元支付给莆田公司,她则利用差价赚取利润。

经查,黄某电脑上储存的信息,共计26万多条,其中,车主信息、保险信息等个人信息有7万多条。检察官称,黄某应当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假应聘真卧底 窃取同事信息

泉州一民警介绍,个人信息泄露源很广泛,快递公司、房地产公司、汽车销售公司、美容店、洗车店、机票销售公司……所有曾经要求你填写个人信息的单位或公司,都可能成为信息泄露源,一些不良员工为图私利,将客户信息出售。有些信息销售公司还专门培训、安插人员到企业“就业”,获取公司或同事的信息。

由于源头难查,监管难度也很大。华侨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陈慰星说,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法条,个人信息被泄露在取证方面较为困难,个体要去维权,要查信息是怎么泄露出来的,取证成本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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