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近期,福州方女士通过金海岸房产中介公司租房子时,遇到了烦心事。前几日,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带着方女士看了一套房子,她对房子还比较满意,就向中介公司交了500元订金,工作人员也给她开了一张“收到租房订金款500元”的收据。6月23日,中介联系方女士,称由于房东不愿意出租,双方无法签订租房合同了。方女士要求中介退还订金,但中介方表示不能签订租房合同的责任在房东,不同意退款。仓山区工商局介入调解,认为房屋中介公司在房屋租赁交易中提供居间服务,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最终,中介公司同意退还方女士500元订金。
(李荔 林帅 徐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