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智 通讯员 颜敏珊 蔡雅妮
海都讯 因开店资金欠缺,委托他人代办假的资信证明,并利用信用卡套现,结果夫妻两人都受到法律制裁,代办假材料的人也因此被判刑。
据悉,2009年4月至5月间,仙游郊尾的陈某与妻子一起经营着一家小食店,想找人借钱,朋友李某建议去办信用卡。由于借款较多,需要资信证明,可工商营业执照、收入证明、土地证等材料他们都没有。之后,李某通过路边的小广告,购买伪造材料。2009年5月11日,陈某夫妇在工商银行成功申领到一张额度为2万元的信用卡。
截至2012年4月1日,该卡累计欠下本金利息及滞纳金共计41887.31元,银行多次电话账单催收,但俩人早已换了联系方式,并前往莆田市区做生意。事发后,陈某妻子与陈某分别于2012年7月10日、2013年12月21日向公安投案,陈某也于2014年2月24日向银行还清所透支的本息。